律师解析:
1.
贷款纠纷属
民事纠纷,适用
民法典规定的
诉讼时效。
一般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若同一
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日起算。
3.诉讼时效会因提出履行请求、同意履行、提
起诉讼或
仲裁等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4.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许借款10万元,约定分三期还款,最后一期还款期限为20号。然而到还款期限后,小许并未收到最后一期款项。3年后,小许才想起此事,遂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却以
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小许认为不应过时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此贷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由于双方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根据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小许在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3年后才
主张权利,需审查是否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形。若不存在中断情形,正常诉讼时效已过;若存在如小许曾向小朱提出履行请求、小朱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情形,则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
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小许的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