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破产后,
拖欠员工的
工资由破产企业负责,用
破产财产来偿还。
2.破产财产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之后才按顺序清偿。
员工工资、相关补助、保险费及
补偿金等,处于较优先的清偿地位。
3.企业进入
破产程序,管理人会
清算财产并按法定顺序支付工资。
财产够的话,员工能拿全额工资;
不够的话,则按比例分配。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企业
经营不善宣布破产。企业破产前已拖欠小许等员工数
月工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员工们担心无法拿到全额工资,而企业方面认为应按法定清偿顺序处理。这就产生了员工工资能否全额获得清偿的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员工工资处于清偿的较优先地位。
2、本案中若破产财产足够支付,小许等员工能拿到全额工资;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则按比例进行分配。管理人应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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