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国内法律未赋予子女在父母病重时拔掉医疗设备的权利,生命权受保护,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生命。
2.即便出于减轻痛苦考虑,拔掉设备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或
过失致人死亡罪,医生需按医疗伦理规范决定医疗措施。
3.父母预立医疗指示若符合要求或可作为停止治疗依据,但国内该制度不完善。
子女应和医生充分沟通,尊重医学判断与法定程序。
案情回顾:小朱的父亲病重,依靠氧气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小朱见父亲痛苦不堪,想拔掉氧气设备让父亲解脱。医生告知这不符合医疗程序和法律规定,小朱却认为自己是为父亲好,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不顾劝阻欲强行拔掉设备。
案情分析:1、人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小朱未经法定程序拔掉氧气设备的行为若实施,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2、目前国内预立医疗指示制度尚未完善,若没有符合法律要求的预立医疗指示,子女不能自行决定停止医疗措施。小朱应与医生充分沟通,尊重医学判断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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