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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调解应从什么时间开始

时间:2025.09.1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类鉴定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时间:
致人伤残,从治疗终结或定残日起。
治疗终结是临床效果稳定,定残要专业机构评定,可明确赔偿
致人死亡,从丧葬事宜结束日起,让家属处理完后事再参与。
仅造成财产损失,从确定损失日起,明确金额后协商赔偿。
当事人请求交管部门调解,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复核结论后十日内书面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胡受伤、两车受损。小胡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身体状况逐渐稳定,但对于是否达到治疗终结双方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应从确定车辆财产损失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调解,而小胡觉得应以自己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调解。双方就调解开始时间未能达成一致,小朱和小胡都向交管部门请求调解。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致人伤残的,调解应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治疗终结需符合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小胡受伤,若其已达到治疗终结标准,应以该时间开始调解。
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小朱提出按车辆财产损失确定时间开始调解,适用于仅涉及财产损失情况,但此次事故有人员受伤,不能单纯以财产损失确定时间来启动调解。当事人请求交管部门调解,需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上一级交管部门维持原认定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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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律师

河南弘蓼律师事务所

刘婷律师 | 专业、尽责、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信阳本地人,长期在信阳执业,对信阳的案件审判流程足够了解。 执业理念: 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武器。我致力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效、精准、务实的解决方案,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刘婷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于2018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已拥有七八年的执业经历,长期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领域。 在执业生涯中,刘婷律师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案件,尤其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财产纠纷等方面业绩显赫。他曾为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以前瞻性的视角和敏锐的风险意识,为客户规避经营风险,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刘婷律师以其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出色的庭辩能力以及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不仅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深信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客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始终坚持“事前充分准备、事中精准应对、事后及时总结”的原则,力求为客户争取利益最大化。 选择刘婷律师,即是选择一位与您并肩同行、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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