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邻居修路要经过自家院子且不同意时,先和邻居好好沟通,讲清楚不同意的原因,尝试协商出其他通行路线。
2.要是协商不成,依据
民法典,若邻居是必要通行,有合理利用院子的通
行权,自己要适当容忍;
若不是必要通行,有权拒绝。
3.若邻居强行修路,收集现场照片、视频等
证据,向村委会、
居委会反映请求调解。
调解无果就
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是邻居,小胡打算修路,需经过小朱家的院子,小朱不同意。小胡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修路路线,坚持要从院子经过,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小朱向小胡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小胡仍强行开始修路。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
相邻关系的规定,若小胡修路经过小朱家院子是为满足其必要通行需求,可能构成
相邻权中的通行权,小朱有一定的容忍义务;若并非必要通行,小朱有权拒绝。
2、小胡强行修路,小朱可收集现场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向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反映,请求调解。若调解无果,小朱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小胡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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