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险诈骗罪主体特殊,涵盖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负责和保险人
签合同并交保费;
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受保障,能请求保险金;
受益人由前两者指定,也有保险金请求权。
2.单位也能构成此罪。
实践中,有些单位会用虚构保险标的、制造事故等手段
骗保。
3.若
保险事故鉴定人、
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假证明,为骗保创造条件,会按
共犯处理。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单位为了获取保险金,虚构了一批货物作为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之后,单位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小胡是此次保险事故的鉴定人,他为获取私利,故意提供
虚假的证明文件,帮助小许所在单位顺利索赔。保险公司发现异常后
报警,案件进入
司法程序。
案情分析:1、小许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通过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实施诈骗行为,符合保险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可成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因此该单位构成保险诈骗罪。
2、小胡作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小许所在单位的诈骗行为提供条件,依据法律规定,应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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