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常见于征收等情况。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大多由各地自行制定。
对于有合法经营手续和完税凭证的合法经营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计算方式多样。有的是按被
征收房屋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算;有的地方依据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等指标确定
补偿金额,先评估企业一定经营周期内的平均利润,再结合停产停业期限计算。
也有按房屋面积计算补偿的,每平方米给予固
定金额。部分地区让被征收人提供经营资料,审核后确定合理补偿数额。
要是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依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和征收部门达不成补偿协议,可通过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某地区进行征收工作,小许经营的企业面临停产停业。征收部门提出按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小许认为自己企业经营效益良好,应按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等指标,结合停产停业期限计算补偿。双方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小许对征收部门给出的补偿标准不满。
案情分析:1、目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无全国统一标准,多由各地自行制定,本案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补偿有一定合理性。
2、小许主张按经营效益等指标计算补偿也有依据,因为有些地方会采用这种方式确定补偿金额。
3、若小许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依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与征收部门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小许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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