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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在外交女友是否算重婚

时间:2026.10.25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已婚男子在外交女友,不一定会构成重婚。判断是否构成重婚,要区分一般出轨和重婚行为。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包含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是说有配偶者又和他人登记结婚;事实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要是已婚男子只是在外交女友,没和女友登记结婚,也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不构成重婚,这通常属于婚姻里的出轨行为。不过在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可以拿这个主张损害赔偿。
要是已婚男子和女友登记结婚,或者虽然没登记结婚,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觉得他们是夫妻关系,那就构成重婚了。重婚既违反了《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也触犯了《刑法》,构成重婚罪,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遇到这种情况,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在离婚诉讼时,凭借这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胡系已婚人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丽交往成为恋人。小胡妻子小静发现后认为小胡构成重婚,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小胡则辩称自己只是出轨,并未构成重婚。经调查,小胡既未与小丽登记结婚,也未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案情分析:

1、判断已婚人士在外交女友是否构成重婚需严格区分一般出轨和重婚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本案中小胡既未与小丽进行结婚登记,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不构成重婚,属于婚姻中的出轨行为。不过在离婚诉讼中,小静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此主张损害赔偿。若小胡与小丽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不仅违反《民法典》,还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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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杜强吉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律师,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诚信待人、坚守法律底线,致力于为有需要解决法律纠纷的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事业服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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