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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时间:2026.10.20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001人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要增加诉讼请求,得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诉讼时,当事人可能因新发现的事实、证据等,想增加诉讼请求以更全面维护自身权益。把截止时间定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是为保证诉讼程序有序进行。这样既给了当事人调整诉求的时间,让他们能充分主张权利,又能防止随意增加请求,避免诉讼拖延,保障司法效率和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要是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才提出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会准许。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像请求与原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所以,当事人若有增加诉讼请求的需求,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还得向法院说明理由和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归还借款。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小朱发现小李曾在借款期间损坏自己的物品。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小朱向法院提出增加要求小李赔偿物品损坏损失这一诉讼请求。小李认为这不符合程序规定,不同意该诉求加入本次诉讼。由此双方就小朱增加诉讼请求是否应被准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此规定旨在保障诉讼程序有序进行,既给予当事人一定时间调整诉求,又避免随意增加请求导致诉讼拖延。
2、本案中小朱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提出增加诉讼请求,通常法院不会准许。不过若该请求与原借款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小朱若有增加诉求需求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提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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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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