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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死亡后,配偶需不需要还钱

时间:2026.10.2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28人
律师解析:
诈骗犯死亡后,其配偶要不要还钱,具体情况如下。
若诈骗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算诈骗犯死了,其配偶也得还钱。因为夫妻对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要是诈骗所得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诈骗犯个人用了,那就是个人债务。这种情况下,配偶通常没有偿还义务。但如果配偶继承了诈骗犯的遗产,依据法律,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也可以;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就不用负责。
总之,判断诈骗犯配偶是否还钱,重点是看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配偶有没有继承遗产。

案情回顾:

小胡因诈骗被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不幸死亡。警方查明小胡诈骗所得一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一部分被他个人挥霍。债权人小许找到小胡配偶小丽,要求小丽偿还全部债务。小丽认为,被小胡个人挥霍的部分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两人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诈骗所得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小丽有义务偿还这部分债务。
2、小胡个人挥霍的诈骗所得,属于其个人债务。若小丽未继承小胡遗产,则对此部分债务无偿还义务。若小丽继承了小胡遗产,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这部分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她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若她放弃继承,则对这部分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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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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