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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有私生小孩算不算是重婚

时间:2026.10.14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126人
律师解析:
婚外有私生小孩,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上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仅婚外生育私生小孩,不能直接认定为重婚。要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只是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没和对方登记结婚,也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比如双方只是偶尔发生不正当关系导致怀孕生子,之后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符合重婚构成要件。
但要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生育子女时,又和对方登记结婚,或者虽没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就可能构成重婚。这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重婚者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遇到类似情况,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共同生活的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使用。如果不确定是否构成重婚,可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已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小胡生育了一个私生小孩。小朱的配偶小丽认为小朱构成重婚,要求离婚并给予损害赔偿,还打算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小朱称自己与小胡只是偶尔发生关系导致怀孕生子,并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结婚。小朱虽有婚外私生小孩,但仅这一点不能直接认定为重婚。
2、若小朱与小胡仅是偶尔发生关系生子,未登记结婚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若小朱与小胡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则可能构成重婚,小丽可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小朱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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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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