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收养赡养精选解答 > 离婚后让孩子跟别人是否可以

离婚后让孩子跟别人是否可以

时间:2026.10.12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把孩子送养他人得符合法律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父母送养子女,要双方一起送养。离婚后父母双方也得达成一致送养意见,不过要是生父母一方身份不明或找不到,就能单方送养。
送养还有其他条件。送养人得是有特殊困难、没能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送养人得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得符合丧失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些情形。收养人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患医学上认为不该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要是不符合这些法律规定就擅自送养孩子,可能会被认定违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犯罪。所以,要是有送养孩子的想法,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办送养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因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在未与小丽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将孩子送养给小胡。小丽得知后,认为小朱的送养行为未经自己同意,是无效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本案中小朱和小丽均明确,小朱单方送养孩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送养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等。但小朱未与小丽达成一致送养意见,即便自身有困难,此送养行为也不合法。若不符合法律规定擅自送养孩子,可能被认定违法,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犯罪。所以小朱应与小丽协商,按法定程序办理送养手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