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执行程序中对公司的
执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查询、冻结、划拨公司银行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公司存款情况,按执行需要冻结、划拨相应款项。
二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公司财产。对于公司的动产和不动产,法院可进行查封、扣押,再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财产变现来
清偿债务。
三是限制出境。若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可能影响
债务履行,法院可以限制其出境。
四是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司,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像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
信用卡等。
五是限制高消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乘坐飞机、高铁等。
此外,若公司
隐匿财产,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情节严重,还可能追究相关人员的
刑事责任。遇到此类执行问题,
债权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公司财产线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因
合同纠纷将小胡所在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胡公司需向小许支付一
定金额的
赔偿款。然而,
判决生效后,小胡公司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小许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该公司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小胡还有出国的打算。
案情分析:1、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小胡公司的存款情况,并根据执行需要冻结、划拨相应款项以清偿债务。
2、对于小胡公司的动产和不动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之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财产变现来偿还小许的赔偿款。
3、鉴于法定代表人小胡可能影响债务履行且有出国打算,法院可限制其出境。
4、小胡公司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如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5、法院可限制小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小胡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例如乘坐飞机、高铁等。
6、若小胡公司隐匿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