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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情是属于不可仲裁的范畴

时间:2026.10.08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1391人
律师解析:
《仲裁法》规定,有两类事情不可仲裁。
一类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涉及人身关系,身份属性和伦理色彩强。像婚姻纠纷,包含夫妻感情、子女抚养等复杂因素,不能靠仲裁简单解决,得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审理判决,这样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另一类是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纠纷。比如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这类纠纷基于行政权力行使,要遵循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因为行政机关处理此类问题依据行政法律法规,且行政行为有公权力属性,和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性质不同,所以不适合仲裁。
若遇到上述纠纷,不要选择仲裁。涉及人身关系纠纷可走民事诉讼程序,行政争议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处理,这样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两人曾想通过仲裁解决,但在咨询后得知婚姻纠纷不可仲裁。另外,小胡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也考虑过仲裁,同样被告知行政争议不在仲裁范围内。

案情分析:

1、婚姻纠纷属于不可仲裁范畴,因为其涉及人身关系,具有身份属性和伦理色彩,包含夫妻感情、子女抚养等复杂因素,更适合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2、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公民等因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纠纷,基于行政权力行使,需遵循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因其具有公权力属性,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性质不同,所以不适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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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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