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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都包括什么

时间:2026.10.0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介绍几类常见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劳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和其他劳务所得。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算,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利润,或者一方投资股票、基金等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属于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能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通常也是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还有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另外,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有财产方面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婚后投资股票获利颇丰,小丽则凭借著作权获得一笔经济收益。同时,小朱继承了其父母的一套房产,遗嘱未明确该房产只归小朱一方。后来两人因感情问题准备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股票投资是自己操作,收益应归个人;继承的房产也应归自己。小丽则认为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投资股票的获利属于此类,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因著作权获得的经济收益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继承的财产,若遗嘱未确定只归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继承的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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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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