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运输合同下货物有损失应怎样赔偿

运输合同下货物有损失应怎样赔偿

时间:2026.10.0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74人
律师解析:
运输合同下货物有损失,赔偿规则如下:
有约定从约定。运输合同若有货物损失赔偿的具体条款,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按约定执行,比如按货物实际价值或一定比例赔偿。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当事人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仍无法确定的赔偿计算。若还是无法确定,一般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额。不过,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承运人免责情形。承运人能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多承运人联运的责任。运输涉及多个承运人,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对全程运输负责;损失发生在某运输区段,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托运人在签订运输合同时,明确货物损失赔偿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遇到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其将一批货物运往指定地点。运输途中部分货物受损,小许要求运输公司赔偿。运输合同中未明确货物损失赔偿条款,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运输公司则主张按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额。

案情分析:

1、因运输合同未约定货物损失赔偿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可协议补充;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一般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额。
2、若运输公司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小许(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运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苏州合同事务施亚军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01人 执业10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优势: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8921999995

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更多>
施亚军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江苏苏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2199999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