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双方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有没有效力

双方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有没有效力

时间:2026.10.0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851人
律师解析:
双方私下签的调解协议书通常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为: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是调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双方签字后协议就成立生效,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得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不过,有些情形下调解协议书可能无效或可撤销。像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协议无效。要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签协议,或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协议。
遇到这种情况,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请求。签协议前,双方要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小胡的胁迫下签订的该协议,并非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对自己显失公平,于是小朱拒绝履行协议,并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书,而小胡则坚持协议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若该调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规定和公序良俗,签字后即成立生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2、若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协议无效。若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签订协议,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本案中,小朱称受胁迫且协议显失公平,若属实,其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苏州合同事务施亚军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01人 执业10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优势: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8921999995

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更多>
施亚军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江苏苏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2199999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