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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收回债权的途径有哪些

时间:2026.10.0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116人
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后收回债权有这些途径:
如果公司注销前成立了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要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对债权进行登记。要是清算组没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没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债权人能让清算组成员赔偿损失。
要是公司没经过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没法清算,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偿公司债务。
要是公司注销后发现有遗漏债权,原股东能基于股东权利主张该债权。公司注销后,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债权作为财产权益,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能代表公司追讨。股东可以自己和债务人协商,让其履行债务;协商不成的话,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凭借合同、借条等债权凭证,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案情回顾:

小许、小胡和小丽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注销前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便办理了注销登记。之后,债权人小朱发现该公司尚欠自己一笔债务未还,而公司已无法进行清算。同时,公司注销后还发现有一笔遗漏债权,原股东小许想代表公司向债务人小静追讨。

案情分析:

1、由于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小朱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小许、小胡和小丽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公司注销后发现遗漏债权,原股东小许基于股东权利可主张该债权。小许可以自行与债务人小静协商要求其履行债务,若协商不成,可凭借相关债权凭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小静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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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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