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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不可以解除

时间:2026.10.0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1058人
律师解析:
合同履行期届满,通常合同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也就不用解除合同。不过,有几种情况仍能解除合同。
一种情况是,合同履行期到了,但有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在买卖合同里,约定的交付货物时间过了,卖方还延迟交付,而且货物已经错过销售旺季,买方没办法通过这笔交易盈利,这时买方就有权解除合同。
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就算履行期届满了,只要双方商量好,都愿意解除合同,法律是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里约定了解除条件,并且这个条件在履行期届满后达成了,当事人就能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要注意,解除合同得遵循法定程序。要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没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在特定日期交付货物。履行期届满后,小许却迟迟未交付货物,且此时货物已错过销售旺季,小朱无法通过该交易实现盈利目的。小许认为履行期已过合同自然终止,不同意解除合同,但小朱坚持要解除。同时,小朱与小胡的合同履行期也届满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另外,小朱和小丽的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届满后特定条件成就可解除合同,后来该条件成就,小丽却不愿解除。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许的合同中,小许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小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小朱有权解除合同,若因小许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小朱还可要求小许承担违约责任。
2、小朱与小胡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该解除行为有效。
3、小朱与小丽的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且条件在履行期届满后成就,小朱可依约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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