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婚姻存续时所得遗产应如何分配

婚姻存续时所得遗产应如何分配

时间:2026.09.2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遗产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情况处理。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财产只归一方,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该财产不参与分割,归受赠或继承的一方。
要是没有明确指定只归一方,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涉及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得先确定遗产范围,把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接着,按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分割。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的父亲去世,留下一笔遗产。小朱认为父亲遗嘱明确该遗产只归自己,小丽则认为没有明确指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参与分割。此外,小朱还有两个兄弟姐妹,他们也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于是各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遗嘱明确遗产只归小朱,根据民法典规定,该遗产属于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小丽无权分割。若没有明确指定,则该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
2、对于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需先确定遗产范围,将父亲个人财产从其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法定继承中,小朱及其兄弟姐妹和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