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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个人买的房子归属哪一方

时间:2026.09.2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22人
律师解析:
同居时个人购买的房子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判定。
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一般是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从法律上来说,用个人资金买房,符合物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要是用个人财产买房,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可看成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通常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因素。
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共有财产。分割时,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若出资比例不好确定,就一般等额分配。
另外,双方在同居期间若有关于房子归属的书面协议,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按协议约定确定房子归属。
建议大家在同居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保留好出资凭证。若要约定房产归属,最好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小朱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分手,小丽认为既然是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自己也应有份。而小朱则坚持该房子是自己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产通常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小朱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该房子应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
2、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协议,应按照协议约定确定房产归属,但本案中未提及有此类协议,所以应按上述一般原则判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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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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