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学校侵权精选解答 > 未伤人的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怎样处理

未伤人的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怎样处理

时间:2026.09.24 标签: 损害赔偿 学校侵权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未伤人的未成年人高空抛物,处理方式因不同角度而异。
民事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就算没伤到人,高空抛物对公共安全、公私财物有潜在威胁或实际损害,监护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危险等责任。要是导致他人财物受损,监护人得赔偿。
行政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会受处罚。未成年人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对其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若情节重,不满十四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教育方面,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让他们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和违法性,防止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名未成年人,在自家楼上向楼下抛掷物品,虽未造成人员受伤,但对楼下停放的车辆造成了一定损坏,车辆车主小胡要求小许的监护人进行赔偿。同时,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此高空抛物事件。小许的监护人认为未伤人就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民事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许作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财物受损,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小许的监护人需对小胡车辆损坏进行赔偿,还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危险等责任。
2、从行政角度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小许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对其进行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等。若小许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此外,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小许的教育和监管,避免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