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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侵权的情况要怎样去界定

时间:2026.09.20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875人
律师解析:
外观侵权通常指的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界定这一侵权行为,要考虑多方面内容。
要先确定权利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依据图片或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设计来定,简要说明能用来解释图片或照片呈现的产品外观设计。
接着判断被诉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相同指的是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差异,近似则是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判断时,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对授权外观设计和被诉侵权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观察、比较,通常会考虑产品整体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因素。
还需考虑产品种类。只有当被诉侵权产品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时,才可能构成侵权。相同种类产品是用途完全相同的产品,相近种类产品是用途相近的产品。
要是经过上述判断,被诉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且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一般就可认定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遇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问题,可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小胡生产销售的产品外观与小朱的专利产品外观相似。小朱认为小胡的产品构成外观侵权,而小胡则觉得自己产品与小朱的有明显差异,不构成侵权。双方就外观设计是否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是否侵权首先要确定小朱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
2、需判断小胡被诉侵权设计与小朱授权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应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对可视部分全部设计特征观察、比较。
3、要考虑产品种类,若小胡的产品与小朱的专利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且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一般可认定小胡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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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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