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专利精选解答 > 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该怎么定

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该怎么定

时间:2026.09.20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通常按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双方在合同里对专利权归属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
要是合同没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研究开发人,也就是受托方。研究开发人拿到专利权后,委托方能够依法实施该专利。这是考虑到委托开发时,受托方投入了人力、物力搞发明创造,给予其专利申请权,能鼓励创新。
即便委托方没有专利申请权,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委托方有免费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而且,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委托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因此,委托方和受托方在进行委托发明创造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权的归属,防止日后出现纠纷。就算没有约定,受托方虽有专利申请权,委托方的权益也有相应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小胡进行一项发明创造,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但合同中未对专利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小胡投入人力、物力完成发明创造后,准备申请专利。小朱认为自己是委托方,应享有部分专利权;小胡则觉得自己是实际研发人,专利申请权应归自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于双方合同未对专利权归属作约定,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开发人即小胡。因为在委托开发中,小胡投入人力、物力进行发明创造,赋予其专利申请权有助于鼓励创新。
2、虽然小朱没有专利申请权,但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小朱享有免费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并且,若小胡转让专利申请权,小朱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为避免此类纠纷,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权的归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