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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时能不能要求获得赔偿

时间:2026.09.17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297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女方能否获赔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男方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对身体、精神进行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的家庭暴力算虐待,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就是遗弃。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要法院结合实际判定。
女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还得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有过错。若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办了离婚登记后,也能在法定期限内单独提损害赔偿诉讼,不过协议时明确放弃请求的除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决定与小朱离婚,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虽与小静同居,但不构成法定赔偿情形,不同意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是法定过错情形。小朱与小静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行为符合此规定,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小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若通过诉讼离婚,需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并提供小朱与他人同居的证据;若双方协议离婚,小丽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可在法定期限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除非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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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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