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欠款案件要缴纳费用,这费用叫
案件受理费,属于
诉讼费用。按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按
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超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超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超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超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超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0.7%交;超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0.6%交;超2000万元部分,按0.5%交。
一般,案件受理费原告先预交,最后
败诉方承担。要是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定
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若原告
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所以起诉欠款案件得准备好相应诉讼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因小许
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小许欠款金额为15万元,小朱
起诉时需缴纳案件受理费。小朱认为应按欠款金额全额比例计算费用,而小许觉得应分段累计计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案件进入
诉讼程序。
案情分析: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应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小许15万元欠款,其中1万元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9万元)按2.5%交纳即2250元,超过10万元至15万元部分(5万元)按2%交纳即1000元,总共应交纳3300元。
2、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小朱预交,最终若小许败诉则由小许负担。若小朱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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