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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项目款需不需要收取质保金

时间:2026.09.08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1034人
律师解析:
增补项目款收不收质保金,得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没有绝对标准。
法律上,目前没有强制规定增补项目款必须收质保金,主要看当事人双方约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要是原合同有质保金约定,又没明确排除增补项目,增补项目款一般也适用相同质保金条款。像原合同按项目总金额一定比例收质保金,增补项目款可能也按此比例收。
实际中,收取质保金有合理性。它是保障措施,能促使施工方或服务方保证增补项目的工程或服务质量。如果增补项目金额大、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收取质保金能降低发包方风险。但要是增补项目金额小、技术简单,双方信任度高,也可以不收。
所以,增补项目款是否收取质保金,由双方协商确定。建议签订补充协议时,明确质保金金额、返还条件和时间等事宜,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何签订项目合同,约定按项目总金额一定比例收取质保金。项目进行中产生增补项目,小许认为增补项目也应按原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小何则觉得增补项目金额小、技术简单,且双方信任度高,不应收取。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目前无强制规定增补项目款必须收取质保金,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因原合同有质保金约定且未排除增补项目,所以增补项目款通常适用相同质保金条款,小许要求收取有一定依据。
2、从实际情况看,增补项目金额小、技术简单,双方信任度高时可不收取质保金,小何的观点也有合理性。双方应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质保金相关事宜,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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