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公证自愿放弃探视权之后有没有效

公证自愿放弃探视权之后有没有效

时间:2026.09.0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28人
律师解析:
公证自愿放弃探视权是无效的。探视权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是法定权利,既关乎父母,也涉及子女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就权利属性而言,探视权具有人身属性,不能被非法剥夺,也不能随意放弃。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很重要,是子女与父母情感交流、获得关爱的重要途径,对子女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即便父母通过公证表示放弃探视权,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子女合法权益,所以该放弃行为无效。
要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对方已放弃探视权为由拒绝其探视,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保障其探视权。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以此保障父母的探视权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获得孩子抚养权,小丽为了避免与小朱产生过多纠葛,通过公证声明自愿放弃对孩子的探视权。后来小丽思念孩子,想要探视,却遭到小朱拒绝,小朱称小丽已放弃探视权。小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案情分析:

1、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2、探视权具有人身属性,不能非法剥夺也不可随意放弃。小丽虽进行了公证放弃探视权,但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子女合法权益,不具有法律效力
3、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以保障小丽的探视权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