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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做了公证,不再公证是否可以

时间:2026.08.27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13人
律师解析:
遗嘱做了公证后,不再次进行公证是可行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立遗嘱人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变更或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可重新订立新遗嘱,只要新遗嘱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能取代之前的公证遗嘱。
遗嘱形式多样,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比如,立遗嘱人自行书写新遗嘱,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就是自书遗嘱;还能请他人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虽然立遗嘱人有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权利,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变更或撤销遗嘱时,要尽量选合适的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此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之前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小胡。后来小朱改变想法,想把房产留给小丽。小朱自行书写了一份新遗嘱,签名并注明日期,明确房产由小丽继承。小胡得知后,认为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应按公证遗嘱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立遗嘱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变更或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小朱重新订立的自书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合法有效的。
2、小朱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遗嘱内容,新的自书遗嘱可以取代之前的公证遗嘱。所以房产应按新的自书遗嘱由小丽继承。为避免纠纷,立遗嘱人变更遗嘱时应尽量选择合适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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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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