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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怎么量刑

时间:2026.08.20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定罪量刑
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用假的冒充真的,用次的充当好的,或者拿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劣产品没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规定销售金额的三倍以上,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而且,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用来弥补消费者买假冒伪劣产品遭受的损失。遇到这类问题,消费者可收集证据维权,生产者和销售者要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否则会面临刑事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暴利,在自家小作坊生产假冒名牌化妆品,将质量低劣的产品以正品价格销售给小胡、小丽等人。经统计,小朱的销售金额达18万元。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小朱的作坊进行查处,还发现未销售的伪劣化妆品货值达60万元。小朱认为自己部分产品未销售,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案情分析:

1、小朱在产品中以假充真进行销售,销售金额18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小朱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达60万元,达到规定销售金额三倍以上,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司法量刑时会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同时,小胡、小丽等消费者可要求小朱进行民事赔偿,弥补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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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辩护王战军律师 已认证
4.9分 服务3092 执业8
专长:

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2025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等 3项荣誉

电话:

15826055108

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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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战军律师,已执业8年,执业地区为重庆江北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82605510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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