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5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等 3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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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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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企业债券金额40万属数额较大。法律规定,伪造企业债券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一万元到十万元罚金;面额超五十万算数额巨大,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金。最终量刑由法院综合犯罪动机、手段和悔罪表现等情节判定。

伪造企业债券金额达55万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法律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司法解释明确总面额超50万属“数额巨大”,因此伪造55万企业债券会面临相应刑罚和罚金。

证券账户出借指投资者将自己名下证券账户交给他人使用。认定时,从账户实际控制权判断,若他人可自主操作买卖证券、变更交易密码等,认定为出借;从资金往来判断,若账户资金与账户名义人资金流向不符且由他人调配,也可认定为出借。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个人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或单处非法募集资金1%-5%罚金;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相关负责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量刑会综合犯罪金额、后果、退赔等情节判定。

若债券资金被挪用,需及时固定资金流向记录、合同文件等证据。从法律层面,挪用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资金与赔偿损失。要依据合同约定追究挪用方违约责任,若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失职,也可追责。此外,要关注债券信用评级及对投资者的影响,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处理好债券后续事宜以减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