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不当得利能主张返还利息么

不当得利能主张返还利息么

时间:2026.08.1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39人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能主张返还利息。按照《民法典》,得利人无法律依据获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要求其返还利益。
要是得利人是善意的,也就是取得利益时不知且不应知无法律依据,那仅需返还现存利益。若利益已不存在,就不用返还利息。
但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无法律依据,受损失的人不仅能要求其返还利益,还能要求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通常能主张返还利息,利息计算一般以法定孳息为标准。
当得利人把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在司法实践里,法院会综合考量得利人的主观状态、得利情况、给受损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返还利息以及确定利息的具体数额。
建议受损失的人遇到不当得利情况,先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和得利人沟通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若沟通无果,可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银行转账错误,将10万元转进了小胡的账户。小胡发现账户莫名多了钱,明知没有合法依据却未返还,而是将其中5万元无偿赠予了小静。小朱发现转账错误后,要求小胡返还10万元及利息,小胡以钱已赠予小静为由拒绝。小朱又要求小静返还5万元,小静也拒绝。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小胡明知没有法律根据取得10万元,属于恶意得利人,小朱有权要求其返还10万元及利息。
2、当得利人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时,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所以小朱有权要求小静在5万元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3、法院在判定是否支持返还利息以及利息具体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得利人的主观状态、得利情况、给受损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小胡恶意得利,小朱主张返还利息大概率会得到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