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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民政局不设离婚冷静期

时间:2026.08.1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89人
律师解析:
按照《民法典》,民政局协议离婚都得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存在不设的情况。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先得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要拿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予以登记并发证。
要是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小丽则认为既然都申请了就应该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民政局协议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是法定要求,没有不设的情形。小朱在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按程序处理。
2、若小朱撤回申请后小丽仍想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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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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