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因女方不生育提出离婚怎样处理

因女方不生育提出离婚怎样处理

时间:2026.08.0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72人
律师解析:
男方因女方不生育提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里面得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内容。签好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并发证。
要是没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男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在司法实践里,女方不生育通常不能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一般先调解,调解无效,且有其他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要是没有充分证据,第一次起诉很可能判不准离婚。等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男方可以再次起诉,这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多年小丽一直未能生育。小朱因此想离婚,他先与小丽协商协议离婚,两人签订了包含财产分割等事项的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丽反悔撤回了申请。之后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小丽认为仅因不生育就离婚不合理,不同意离婚。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若协议离婚,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本案中小丽在冷静期反悔撤回符合规定。
2、在诉讼离婚中,女方不生育一般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会先调解,若小朱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小朱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可能性较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