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时间:2026.08.0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01人
律师解析:
去民政局办离婚,要带相关材料,按程序走。
材料方面,得带上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用来证明身份;要带本人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双方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里面要写清楚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意见;还要提交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流程上,离婚双方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申请及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就会登记并发证。
建议大家办理前准备好材料,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冷静期届满及时去申请发证,避免耽误时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但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离婚申请,小丽却认为应继续办理。小朱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需携带规定材料,小朱和小丽准备材料符合要求。
2、法律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是其合法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按程序处理并无不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