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人死亡之后其欠款应由谁来还

人死亡之后其欠款应由谁来还

时间:2026.08.0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23人
律师解析:
人死亡后欠款偿还分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配偶要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能要求生存配偶还钱。
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得看死者有无遗产。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应缴税款和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即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了,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债;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可从死者遗产中受偿。
要是死者没有遗产,债务一般消灭,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借款20万元后不幸离世。小胡要求小朱的配偶小丽偿还欠款,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无偿还义务。小胡又找到小朱的儿子小许,小许表示放弃继承小朱的遗产。小胡遂将小丽和小许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借款。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丽作为生存配偶有义务偿还。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看小朱是否有遗产。
2、小许放弃继承小朱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他对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若小朱有遗产,小胡可就遗产受偿;若小朱没有遗产,债务通常消灭,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