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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主张营养费护理费

时间:2026.08.04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445人
律师解析: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常涉及营养费和护理费的主张。
先说营养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受害人侵权身体受损,在治疗和康复期,医疗机构病历材料里明确需加强营养,就能主张营养费。像骨折、大面积烧伤这类伤残严重的受害人,因身体恢复需额外营养支持,更易获营养费支持。法院确定营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受害人伤残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再看护理费。一是受害人治疗期间因伤无法自理需他人护理,比如腿部骨折无法行动、脑部受伤意识不清等,可主张护理费。二是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三是护理期限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四是护理费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没收入或雇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
若遇到相关情况,受害人要及时收集医疗机构的证明等关键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小胡侵权导致腿部骨折。治疗和康复期间,医疗机构在病历材料中注明小朱需要加强营养。小朱因腿部骨折无法行动,需要专人护理日常生活起居。小朱向小胡主张营养费和护理费,小胡认为营养费数额过高,且对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存在异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营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因医疗机构已在病历中明确注明小朱需加强营养,且小朱骨折情况严重,身体恢复需要额外营养支持,小朱有权主张营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小朱伤残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营养费数额。
2、关于护理费,小朱因腿部骨折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可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小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会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限,但最长不超二十年。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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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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