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离婚时,夫妻合伙开的公司要怎样分割

离婚时,夫妻合伙开的公司要怎样分割

时间:2026.08.0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831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夫妻合伙开的公司分割要按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夫妻双方都想继续持有公司股份,那就协商确定各自的持股比例。达成一致后,到工商登记部门办股权变更登记。
如果一方想退出公司,另一方愿意收购其股份,双方先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股份价值,然后收购方给退出方相应补偿。
若双方都不想继续经营公司,可对公司进行清算。在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夫妻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协商一致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都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的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就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后来二人决定离婚,对于公司股份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想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小丽则想退出。小朱愿意收购小丽的股份,但双方对于公司资产价值评估和补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小胡是公司股东,小静不是,离婚时小胡和小静协商将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小静,此时其他股东意见不一,引发了股权归属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若双方都想继续持有股份,可协商持股比例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若一方退出一方收购,需对公司资产评估确定股份价值给予补偿;若都不愿经营则对公司清算,剩余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小胡和小静的情况,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小静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条件购买,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若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小静可成为公司股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