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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拆迁的安置房该如何给予补偿

时间:2026.08.01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089人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补偿要按照《民法典》《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以下是具体的补偿方式、范围、标准及维权途径。
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结合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则是征收部门提供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结清被征收房屋和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若房屋用于经营,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住宅安置房注重房屋价值及搬迁、临时安置费用补偿;用于经营的安置房,额外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补偿标准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数额要根据当地政策、市场状况和房屋实际情况确定。
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安置房面临征收,征收部门提出货币补偿方案,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屋情况确定。但小朱认为补偿金额过低,远低于同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格,他更倾向于产权调换,要求征收部门提供合适房屋并结清差价。双方就补偿方式和标准产生争议,小朱对征收部门的补偿决定不服。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征收部门应按规定进行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小朱认为补偿金额低有合理依据。
2、若小朱对补偿决定不服,他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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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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