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8137783602
律师简介:魏潭良律师,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后专注于刑事辩护,有多起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案例。 代表案例 1、何某故意伤害案 酌定不起诉。 2、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酌定不起诉。 3、宋某诈骗案 检察院量刑三年至三年半,法院阶段介入,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4、赵某诈骗罪100余万元,检察院量刑十年以上,法院阶段介入,改变罪名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5、蔡某诈骗案,侦查阶段提交法律意见后,公安撤案处理。 6、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审查逮捕时提交无罪不批捕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处理。 7、刘某诈骗案,涉案金额三十余万,接受委托后多次和受害人沟通,争取多位受害人谅解,和检察院法院多次沟通,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8、郁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缓刑。 9、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缓刑。 10、霍某诈骗案,缓刑。 11、杜某组织卖淫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改变罪名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期一年。 12、冯某协助组织卖淫案,检察院量刑三年,最终法院判处一年八个月。 13、范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缓刑。 14、冯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院量刑十个月,法院判处八个月。 15、魏某寻衅滋事罪,致被害人轻伤一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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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产品出现侵权情况,取证可从多方面着手。可对侵权产品页面进行截图、录屏,保存商品介绍、价格等信息;购买侵权商品获取实物及发票等凭证;向平台申请调取销售数据、交易记录等;若有必要还可申请公证机关对侵权事实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

计算侵权商品货值金额,已销售的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未销售的按标价或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若侵权商品无标价且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可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评估确定。准确计算货值金额对认定侵权行为和处罚有重要意义。

侵权商品即便未实际出售也可能要赔偿。若权利人能证明因侵权遭受损失、侵权人有侵权获利,或有商标许可使用费可参照,侵权人需按相应标准赔偿;若难以确定上述情况,法院会依侵权情节等因素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销售侵权商品行为发生地的认定,包含侵权商品的销售地和储存地。销售地指实际销售商品的地点;储存地指大量、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的地点,若查封扣押地仅为运输途中的临时储存地,一般不认定为储存地。这些认定有助于明确侵权行为发生地,维护市场秩序。

若上游有授权,下游没有获得授权,则下游通常不能销售商品。因为授权具有特定性和指向性,仅授予特定主体,下游未获授权就销售可能构成侵权,侵犯授权方或被授权方的相关权益,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