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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公私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6.07.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这是以财物损失金额判断是否刑事立案。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即便每次毁坏财物价值没到五千元,多次毁坏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这种多人参与且公然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公私财物安全。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虽不满足前面明确标准,但综合行为手段、后果等因素,情节严重的也能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遇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情况,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视频、财物价值证明等,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要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琐事产生矛盾。小朱为泄愤,纠集小许、小丽、小静三人,公然在商场内毁坏小胡经营店铺的财物。经统计,此次毁坏行为造成财物损失达六千元。小胡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小朱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且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符合立案追诉条件,应当予以立案
2、小朱纠集他人故意毁坏小胡店铺财物,数额较大,依据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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