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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怎么赔偿

时间:2026.07.2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228人
律师解析:
企业资不抵债时,会由法院主持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第一,职工债权。这包含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二,社保费用和税款。指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债权涉及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还有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第三,普通债权。也就是除前面两类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会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中,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会审查、确认债权并编制债权表。要是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许经营的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指定了管理人进行清算工作。职工小李等要求优先支付工资和相关补助,小许却认为应先偿还部分普通债权人小胡的债务。同时,债权人小何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中自己的债权数额有异议,认为统计有误。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所以小李等职工的工资和相关补助应优先于小胡的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2、债权人小何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其有权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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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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