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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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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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养的狗咬人,代养人一般需担责。依据《民法典》,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致他人损害担侵权责任,代养期间代养人是狗的实际管理人。若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免责或减责。若因第三人过错致狗伤人,被侵权人可向代养人或第三人索赔,代养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狗丢被捡后,若拾得者主动归还,失主可给予适当感谢;若对方拒不归还,失主可先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属不当得利。若协商无果,失主可凭借能证明狗归属的证据,如购买凭证、狗牌、疫苗接种记录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被别家狗咬伤要求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先固定证据,包括现场情况、狗的样子、就医记录等,确定侵权人和损害事实。能与狗主人协商的,就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分歧大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饲养动物致损,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诉讼要提供充分证据。

狗咬人事件打官司会依具体情况判定责任。若狗主人能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挑逗等过错,可减轻责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担责。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狗主人故意致害,受害人可请求惩罚性赔偿。结果取决于双方举证和法律规定,狗主人应管好宠物避免此类事件。

根据相关法律,狗咬伤致三级伤残通常有精神赔偿费,其目的是抚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所受精神痛苦。若狗主人有过错致受害人身心受创,受害人有权索赔。赔偿金额依受伤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过,若狗主人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受害人有过错,精神赔偿费主张可能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