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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在酒店外伤责任是谁承担

时间:2026.07.17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004人
律师解析:
客人在酒店受伤,责任怎么划分?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酒店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像地面湿滑却没设警示标识,或是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因此导致客人受伤,酒店就得担侵权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宾馆、商场这类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受损,就得担责。这时客人得拿出证据,证明酒店有过错,且这过错和自己受伤有因果关系。
要是客人受伤是第三人造成的,像第三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客人受伤,那第三人担侵权责任。要是酒店也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还能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客人自己有过错,比如不听酒店警示、疏忽大意,就得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就像客人明知地面湿滑有警示标识,还快速奔跑摔倒,自己明显有错,就得担责。
具体责任划分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或者打官司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入住一家酒店。酒店大堂地面刚清洁完,未设置警示标识。小朱路过时不慎滑倒受伤。小朱认为酒店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而酒店则称小朱自己走路不小心,也有过错,不应由酒店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酒店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存在过错。
2、若要酒店承担侵权责任,小朱需举证证明酒店的过错与自己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如果酒店能证明小朱自身存在疏忽大意等过错,可适当减轻酒店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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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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