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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重大过错包括哪些

时间:2026.07.16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另一方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离婚重大过错情形。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破坏了一夫一妻制。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家庭暴力表现为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身体和精神侵害,既伤身体又损心理健康。虐待是通过作为或不作为折磨、摧残家庭成员,遗弃则是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此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法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情形。
要是出现这些重大过错,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也能多得一些。所以大家在婚姻中要留意这些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精准的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要求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上给予自己倾斜。小朱则认为自己虽与小静同居,但并未对小丽造成实质性伤害,不同意给予赔偿和财产倾斜。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大过错。
2、因小朱存在重大过错,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倾斜。所以小丽的主张于法有据,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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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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