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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走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时间:2026.07.15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35人
律师解析:
担保人要不要还钱,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担保合同有效,还在担保期内,债务人不还钱或者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担保人一般就得承担还款责任。担保分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得先通过打官司仲裁找债务人要钱,把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还不够的,一般保证人才要担责。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了,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也能找连带责任保证人还钱。
要是担保合同无效,就得看各方的过错来定责任。比如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没过错,担保人和债务人就要一起对债权人的损失负责;要是债权人和担保人都有过错,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还不上部分的一半。
还有几种情况,担保人不用担责。担保期过了,担保人就不用再管。要是主合同双方串通骗担保人担保,或者债权人用欺诈胁迫手段让担保人担保,担保人也不用承担责任。所以,判断担保人是否要还钱,得综合考虑担保合同、担保期和相关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借款10万元,小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胡要求小许承担还款责任。小许称担保合同无效,且主合同当事人可能串通骗取其担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胡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判断小许是否承担还款责任需先确定担保合同的效力。若担保合同有效且在担保期间内,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责任方式有别。一般保证需先向小朱主张权利,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小许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小胡可直接要求小许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2、若担保合同无效,需根据各方过错确定责任。若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小胡无过错,小许与小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胡、小许有过错,小许承担部分不超小朱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若已过担保期间,或存在主合同当事人串通、债权人欺诈胁迫等情况,小许可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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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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