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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否自诉案件审理

时间:2026.07.14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974人
律师解析:
生活中遭遇诽谤该怎么办?诽谤罪一般是自诉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故意编造并传播虚假事实,严重损害他人名誉、贬低他人人格,就可能构成诽谤罪。
通常,这类案件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毕竟名誉权比较私密,被害人有权决定是否追究加害人责任。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比如造成大规模社会混乱、损害国家形象等,就不再是自诉案件,而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决定自诉时,得提供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诽谤行为,并且情节严重。要是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让被害人撤回自诉,或者直接裁定驳回起诉。所以,一旦遭遇诽谤,被害人得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工作产生矛盾。小胡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说小朱在项目中贪污受贿,导致小朱名誉受损,在公司备受异样眼光。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诽谤,欲追究其刑事责任。小胡则辩称自己只是随口一说,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小胡故意捏造小朱贪污受贿的虚假事实并散布,若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可能构成诽谤罪。
2、一般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需小朱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如果小胡的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小朱提起自诉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小胡实施了诽谤行为且情节严重,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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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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