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照顾老人期间赠与钱款如何认定

照顾老人期间赠与钱款如何认定

时间:2026.07.1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照顾老人期间收到的赠与钱款,其性质该如何认定呢?这得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赠与合同看,要是有书面合同,明确写着赠与人把钱给照顾者,而且受赠人也接受了,那基本能认定是赠与。就算没有书面合同,赠与人口头说要赠与,受赠人也知道并接受,赠与关系同样成立。
赠与的动机和目的也很关键。要是赠与人是出于感激照顾者照顾老人而给钱,又没别的附加条件,一般就是赠与。但要是赠与人是希望照顾者持续照顾老人才给钱,而照顾者没履行后续照顾义务,赠与人就可能有权撤销赠与
赠与是否符合赠与人的真实意愿也不容忽视。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让赠与人违背本意赠与,这个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另外,涉及大额钱款赠与时,要考虑赠与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赠与人当时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赠与行为可能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具体证据,综合判断赠与钱款的性质和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小胡一直照顾他。期间,小朱给了小胡一笔钱。小朱去世后,小朱的子女认为这笔钱是小胡以照顾之名索要的,并非赠与,要求小胡返还。小胡则称这是小朱出于感激而赠与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赠与合同角度看,若有书面合同或小朱通过口头等方式明确作出赠与意思表示,小胡知晓并接受,赠与关系成立。
2、考虑赠与动机和目的,若小朱是因感激小胡照顾而给钱且无附加条件,可认定为赠与;若小朱本意是基于持续照顾才给钱,小胡未履行后续照顾义务,小朱子女可能有权撤销赠与。
3、判断赠与是否符合小朱真实意愿,若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小朱违背意愿,赠与可被撤销。
4、若涉及大额钱款,需考量小朱当时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备相应能力,赠与行为可能无效。法院会结合转账记录等证据综合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宿迁合同事务沈启亮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12
专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

15151169728

律师简介:先后就读于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的法学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精研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优异,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较高庭审辩护水平。 精于处理刑事辩护、公司合同、债权债务及重大婚姻家事等诉讼纠纷,具有较多成功案例。 在睢宁工作近20年,在睢宁、宿迁、徐州及全国各城市及江苏各地级市,共91家分所设置办公室,以便服务全国各类客户法律需求。 坚持以诚信与正直取信于当事人,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权,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业单位和公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
沈启亮律师,已执业12年,执业地区为江苏宿迁,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15116972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