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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一定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时间:2026.07.1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1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能不能随意去看孩子,需要对方同意吗?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行使这项权利不一定要对方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一般来说,双方可以商量好探视的时间、方式,这样既方便探视,也有利于孩子成长。
但要是双方协商不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法院会结合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来判。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父或母探望孩子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等中止事由消失再恢复。也就是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现对方探视不利于孩子时,可请求法院中止对方探视权,但要走法定程序,不能自己擅自阻止对方。
总之,正常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行使探视权不用经过对方同意,但得依法行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有探视权。小朱与小丽就探视时间和方式无法协商一致,小丽认为小朱需经她同意才能探视,而小朱觉得自己作为不直接抚养方有法定探视权。小朱多次尝试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间去探视小静,均被小丽阻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定探视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本案中小朱行使探视权无需小丽同意,这是其法定权利。
2、若双方无法就探视时间、方式协商一致,不直接抚养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
3、若小朱探望不利于小静身心健康,小丽可请求法院中止小朱的探视权,但需经过法定程序,不能自行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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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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