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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赠与子女的钱后因养老需要是否可讨回

时间:2026.07.10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111人
律师解析:
老人把钱赠与子女后,若遇到养老难题,特定情况下能把钱要回来。
首先得明白,按照《民法典》,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只要接受,这合同就成立了。一般来说,财产送出去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收回。
不过,要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老人就可以撤销赠与。比如子女严重伤害老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或者子女有赡养义务却不养老人,又或者没按赠与合同的约定办事,老人都能撤销。要是子女有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由于养老需要,就能依据这项规定操作。
另外要注意的是,老人的撤销权得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行使。一旦发现子女不养自己了,就得赶紧在规定时间里行动。
这时,老人得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要准备好赠与财产的证据,还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请求法院撤销赠与,把送出去的钱拿回来,以此保障自己的养老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将一笔钱赠与子女小许,起初相安无事。后来小朱老人因年事渐高需要养老费用,可小许有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小朱要求小许归还赠与的钱,小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通常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但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本案中,小许有能力却不履行对小朱的赡养义务,小朱有权撤销赠与。
2、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小朱若发现小许不履行赡养义务,需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小朱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赠与财产及小许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讨回赠与的钱保障自身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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